机构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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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行政事务的统筹协调、督查督办,负责学校安全稳定、法律事务工作。主要职能是:

(一)组织、协调全校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,负责组织校长办公会,督促检查重要文件、重要决议、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。

(二)负责学校行政公文处理,负责学校重要文件、校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撰写。

(三)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。

(四)协调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,协助校领导处理行政日常事务。

(五)负责全校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,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。

(六)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协调并督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。

(七)负责学校党政印章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和使用,维护学校校名、校徽及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。

(八)负责学校对口支援相关工作。

(九)推动国家及地方各项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落实,对学校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
(十)为学校重大决策、重大经济活动、重大合同开展法律风险评估,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仲裁、诉讼等法律事务。

(十一)负责华东地区农林水高校校(院)长协作会日常事务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学校北京资产管理等工作。